山东省200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方案昨天出台。与去年相比,今年的专升本招生计划有所提高,首次增加民营二级学院专升本计划;取消了校内预选,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都可报名参加考试;在全省设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山东省的专升本分为校内和跨校两种形式。本科院校的普通专科(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含师范类)经本校考试选拔后,升入本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原则上单独编班学习。本科院校师范类专科应届毕业生、专科学校(含电大普通班、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普通班)应届毕业生、独立设置的高职学院(含成人高校高职班)应届毕业生,由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招生学校和招生专业,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录取。
校内专升本由学校组织命题、考试,考试科目由学校决定,原则上不少于3门。跨校专升本由招生学校组织考试,外语为全省统考科目,其他考试课程不少于3门,考试重点为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实践性强的专业要进行技能测试。录取时,先在同类别、专业内按考生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1:2的比例确定录取最低分数线。在最低录取分数线内,按生源学校分配名额,即同一生源学校、类别、报考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名次在参加考试考生前20%者,即获得录取资格。剩余招生名额(即计划招生名额减去上述分配名额后剩余的名额),从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剩余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录取资格。
确定录取资格后,再分普通计划、民营二级学院计划两批录取。第一批先录取普通计划,第二批再录取民营二级学院计划。每批次录取时,招生学校按计划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考生,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中调剂录取。实行跨校专升本的学校,于4月下旬完成选拔考试工作,5月下旬完成录取工作。
升入本科学习的学生,普通计划录取的,按今年高考普通本科入学的新生交费标准向学校交纳有关费用;民营二级学院计划录取的,按今年高考民营二级学院本科入学的新生交费标准向学校交纳有关费用。 |